一、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背景和意義
為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質效,進一步提升火災事故應急救援保障和處置能力,2022年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津政辦規﹝2022﹞10號),根據市消防救援總隊的部署和安排,結合我區實際,區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對《河東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了編制,廣泛征求了各街道、各部門的意見,做了多次修改完善,達成了一致意見。
二、編制目的
有效處置和應對本區火災事故,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強化聯動協作,持續優化完善滅火救援體系,確保決策科學、指揮高效、保障有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主要內容
預案共分為八個部分: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預防和預警、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應急響應、后期處置、應急保障、附則。
第一部分為總則。明確了預案指導思想、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明確指出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響應、科學決策,以人為本、協同應對的工作原則。
第二部分為組織指揮體系。對指揮機構、辦事機構、成員單位、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等進行了規范,強化部門協同能力。
第三部分為預防和預警機制。規定了火災監測、火災警示制度。
第四部分為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明確了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先期處置的有關要求。
第五部分為應急響應。對響應分級、處置措施、新聞與輿情應對、應急結束做出了具體規定。
第六部分為后期處置。重點明確了火災事故善后處置、火災調查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第七部分為應急保障。明確了在火災事故處置中應急隊伍、物資、資金、指揮與通信、醫療急救、交通運輸、治安交通、應急供電等八個方面的保障措施和主要負責部門,并提出了宣傳培訓的有關要求。
第八部分為附則。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管理職責以及預案管理的有關內容,確保了預案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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