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意義
2022年1月18日,天津市印發《天津市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津政辦規〔2022〕2號),對全區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市生態環境局和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在《河東區生態環境局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基礎上,我局組織編制了《天津市河東區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已編制完成。
二、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發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論述,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適應新形勢環境應急工作的要求,防范化解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進一步提升有效應對能力,及時妥善處置突發核與輻射事故,最大程度減少核與輻射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輻射環境安全,推動應急預案體系的更高水平建設,我局組織編制了《應急預案》。
三、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分為總則、組織體系、預警與預防、應急處置、后期處置、應急保障、附則7個部分,擬成立區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人民政府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主任和區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共包括18個成員單位,按照自身職責分工開展應對工作。各街道辦協助開展應急事故的應對工作,做好應急響應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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